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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经贸“变”中求新
[2008-04-15] 出处:国家质检总局
 

中日经贸关系及相对地位已发生新变化,但两国仍存在较强的经济互补性,未来应加强对话沟通以解决分歧。    

    胡锦涛总书记访日之前,中日经贸关系备受关注。

    事实上,随着近年中日关系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作为在全球经济总量位居第四、第二的中日双方,在经贸往来中都面临很多新的发展机遇。

 

    研究表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尽管日本作为中国贸易伙伴和投资来源的地位略有降低,两国在地区和全球出口市场的竞争有所加剧,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中日之间仍存在较强的经济互补性,中国对日本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的需求将保持增长,双边贸易投资规模具有进一步扩大的潜力和可能性。

  相对地位已悄然变化

    随着中国入世和全球化进程加快,中日经济关系及其相对地位已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在经贸关系和投资方面都有体现。

    首先,近年双边贸易规模仍在扩大,虽然从中国角度看,日本作为贸易伙伴的重要性在下降,但从日本的角度看,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其第一大贸易伙伴。

    据中方统计,20022007年期间,由于中国对日出口和进口的年均增速均低于全国外贸平均增长水平,导致双边贸易额在中国双边贸易中的比重由16.4%下降到10.9%,日本作为中国贸易伙伴的排名已由第一位下降到第三位。但据日方统计,同期日本贸易结构最为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中日双边贸易占日本对外贸易的比重由13.6%上升到17.7%,中国已取代美国成为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这种反差说明各自作为对方贸易伙伴的相对重要性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其次,受加工贸易带动,中国对日出口商品结构升级趋势加快,但总体来看,双方的经济互补性仍较强,中国对日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口的依赖程度将继续提高。

    从出口来看,中国对日出口中机电设备的比重不断提高,2007年达到36%,成为对日出口第一大类商品。但由于中国对日机电设备出口中的85.5%是加工贸易方式,在中国国内的增值幅度仅为40%左右,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主要依靠进口。这说明中国在技术和资金密集型商品领域的竞争力比较有限,中日双方的经济互补性仍然较强。

    从进口来看,中国主要从日本进口机械设备等资金密集型商品的特点更加明显。机电设备、金属、化工产品进口在全部进口金额中的比重分别升至50.3%11.8%9.3%。预计中国仍将长期保持对日本机械类商品进口的较高依赖性。

    第三,从产业分工来看,中国产品整体仍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位置,与日本存在较大差距。

    比如,在运输设备领域,日本的汽车整车出口占66.2%,零部件仅有18.2%;而中国汽车整车出口在运输设备中仅占9%,零部件出口占25%,说明中国的汽车产品大多数是零部件出口,在价值链中居低端位置。再如,在IT领域,中国的出口主要集中在制成品上,日本的出口则大多数是零部件出口。这意味着中国更多是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从日本等发达国家进口核心零部件,在国内加工组装后出口。中国的加工环节多数是劳动密集型,获利相对较小。

    贸易之外,再看投资。从直接投资来看,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有所放缓,中国企业对日投资进入起步阶段。据中方统计,2006年和2007年,日本对华投资已连续两年出现20%以上的负增长,说明目前日本对华投资形势严峻。而中国企业对日本投资2007年达1700万美元,同比增长50.4%;但规模仅占当年海外对日直接投资的0.1%,相当于韩国的1/10、东盟的1/50,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五大问题值得关注

    中国对日经济关系中的问题,首先来自双边政治关系的不确定性,在经济领域则主要表现在资源获取、贸易救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竞争和摩擦有所增加。

    其一,中日在重要矿产品资源领域的合作形势并不乐观。

    据国际贸易统计,从全球角度来看,中日都属于进口外部资源商品,尤其是矿产品、原油较多的国家。2006年,日本进口的矿物燃料占其进口额的27.9%,中国也占到11.3%;且中国和日本的进口分别占全球的9.8%5.4%。此外,在铁矿石、大豆、动物产品等资源性商品领域,中日两国进口规模和占全球比重也属于较高水平。

    为了提高资源供给保障的能力,日本发挥自身资本优势,扩大资源开发领域的投资,获得更多分配权益。这种趋势对我国在获取资源方面将形成较大压力。由于在主要工业品领域,中日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产业分工较为合理,市场竞争将是相对有限的,所以,在未来资源竞争的激烈程度及其对两国关系的影响可能超过市场竞争。

    其二,中国面临来自日本更为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力。

    日本将中国视为侵权较为严重的来源地之一,在贸易和投资领域采取了许多针对性措施。据日本海关统计,通关环节发现并罚没侵权进口商品的案件从2000年的1589件增至2005年的13467件,6年内增长7.5倍,其中发现案件数最多的是中国。今后中国将面临来自日本等国的更大压力,并引发更多的争端,出口贸易受到知识产权保护制约的风险明显提高。

    其三,中日之间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贸易摩擦正在加剧。

    以食品安全为理由的农产品贸易壁垒将是另一个容易引发贸易摩擦的领域。日本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产品进口肯定列表制度是具有代表性的贸易壁垒之一。目前,日本从中国进口的食品占日本全部食品进口的16%左右,低于美国居第二位。尽管日本政府的调查表明,在主要进口来源中中国食品的检验合格率是最高的,超过99%。但由于受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影响,日本针对中国产品的限制措施更为严厉。20062007年,中国食品占日本进口食品的比重已出现下降,预计2008年以后实际数量将明显减少。

    其四,双方区域合作政策差异制约了双边和东亚地区合作进程。

    这些分歧主要反映在日本将中国排斥在优先发展制度性合作关系的对象之外,在东亚地区合作中出于争取地区合作主导权的目的,主张把区域外大国纳入东亚合作机制,实际上起到了延缓合作进程的作用。

    其五,日本企业的投资重心逐步向亚洲其他国家转移,对华贸易和投资互动效应减弱。

    中日双方的统计均表明,2006年起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开始持续趋缓。但与此同时,日本企业在亚洲地区的投资正在进行布局调整,对印度、东盟国家的投资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有二:一是日本企业投资重心转移与日本推进EPA的方向一致,存在政策导向的作用;二是由于日本企业投资和贸易关系的互动作用很强,如果投资持续减少可能进一步对贸易关系产生消极影响,导致双边贸易的波动,甚至持续低迷。

    日本企业投资重心转移是否成为长期趋势还存在不确定性,但由于受中国经济巨大增长潜力的吸引,预计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有可能再次进入增长。

  以对话解决分歧

    为推动中日经济关系健康发展,需要重新明确双边合作的方向和原则,通过对话加强相互理解和沟通。

    首先需以深化合作为双边经济关系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倡导新的合作原则。

    这其中包含四个重要原则:一是战略互惠的原则。即从全球化伙伴的战略地位出发,增进相互理解和信赖,相互认同对方的战略性合作伙伴的地位,并承担起相应责任;在全球和地区事务中共同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持世界和平和秩序、消除贫困、稳定能源供给、保护地球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为双方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合作机制;二是和谐双赢的原则。维护中日经济关系的稳定,加强双边合作,将为两国带来更多的利益,有利于两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三是创新协作的原则。日本在技术创新方面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通过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技术创新,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欧美技术垄断的格局,促进本地区技术进步和升级。此外,中日两国之间的协作关系也应推进创新,形成有利于合作关系持续发展的新机制和新路径;四是开放包容的原则。即坚持开放的市场经济,适应全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形势发展的需要,相互学习和借鉴对方在市场开放方面的经验,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合作过程中应兼顾对方的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灵活性,尽可能减少开放过程中的结构调整成本,为两国企业带来更多实惠。

    其次,坚持对话与交流,表达双方关切与主张。

    中日之间已建立了各种对话与交流机制,2007年启动的经济领域高层对话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对话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为未来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中国应积极利用这些机制,强调中方关切的问题和主张。

    一是日本目前尚未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虽然日本对华反倾销案件较少,对实际的贸易活动并未产生直接影响,但从政策层面来看,明显带有歧视性色彩,有违战略互惠关系的合作宗旨。二是日本采取了针对中国产品,特别是农产品进口的限制性措施。不但建立了超出国际通行标准的检验和检测标准,而且针对中国产品的检查频率和抽检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产品,造成事实上的歧视性待遇和贸易壁垒;三是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在中日节能与环保合作中,日本也应加大对环保技术转移和资金支持力度;四是中国商务人员往来日本仍存在诸多不便。尽管中方早已向日本人员入境提供免签待遇,但中国商务人员赴日仍需大量繁琐而严格的签证审查和限制。不对等的待遇增加了中方人员对日交往的成本和不便。

    日本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将有利于中日经济关系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于双方的共同获益。日方也可通过对话表达自身关切的问题,向中方介绍可供借鉴的经验,尤其是日本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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