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8日,美国能源部(DOE)将国会在《2005年能源政策法》(EPACT2005)中所规定的对某些消费品、商业和工业设备的新的能源节约标准及相关的定义编入联邦法规法典,并于11月23日向WTO秘书处发出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第154号通报。该通报对15类产品和设备的能源节约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正。根据产品种类的不同,新的能源节约标准预计将于2006年到2010年分别实施。
通报涉及修正能源效率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名单如下:1)荧光灯镇流器;2)吊扇和吊扇灯具;3)出口指示灯;4)火炬灯;5)低压干式配电变压器;6)交通信号灯模块和人行道信号灯模块;7)供暖机组;8)中号灯座紧凑型荧光灯;9)除湿机;10)商用预清洗喷雾阀;11)汞灯镇流器;12)商用空调和采暖设备;13)商用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14)自动商用制冰机;15)商用洗衣机。
考虑到该通报可能会对我省相关产业造成较大影响,浙江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自通报发布日起,即开始了对该通报的评议与研究工作,并密切关注其进展情况。为了便于广大企业及相关单位对该项通报的理解,现将我中心对其评议的资料节选发布,详细资料可向我中心免费索取。电话:0571-85786227
荧光灯镇流器 美国新能源节约标准要求,2009年7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灯具中荧光灯镇流器标准要求的能效因数为2.61。根据GB 17896-1999,我国荧光灯镇流器一般产品能效因数高于2.54,节能产品能效因数高于2.86。可见,美国标准高于我国一般产品能效因数,但低于我国节能产品能效因数,适合我国目前的技术状况。
吊扇和吊扇灯具 美国新能源节约标准要求:1)风扇速度控制和所有照明控制分离;可调速速度控制;能够使风扇反向转动,为工业用途出售的、户外用途以及使用反向转动模式会违反安全标准的情况除外。2)2007年1月1日或以后制造的带有中号螺口灯座的吊扇灯具,其包装中应配有与所有螺口灯座配合的螺口灯。3)2007年1月1日或以后制造的带有卡口灯座的吊扇灯具应满足能源之星项目对环保局发布的第四版住房灯具的要求的荧光灯,其包装中应配有与所有灯座配合的灯。
通报对吊扇和吊扇灯具产品“在调速控制中一般要求能够使风扇反向转动”的目的,没有相应的解释。吊扇和吊扇灯具包装箱中要配有与所有灯座配合的灯,这样会增加产品的生产成本,对我省相关出口企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火炬灯 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火炬灯应满足:耗电功率不应超过190瓦,使用总耗电功率超过190瓦的灯时应不能工作。通报对火炬灯的耗电量不能超过190W,没有对采用190W限定值的原因作出相应的解释。对使用总耗电量超过190W的灯时灯应不能工作,将增加灯具的制造成本,可能会存在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
中号灯座紧凑型荧光灯 E26荧光灯(中号灯座紧凑型荧光灯)也称电子节能灯,美国新能源节约标准要求:1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90%;在40%的寿命时,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80%。电子节能灯的性能标准IEC 60969规定,2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大于等于 80%,美国的要求比IEC的要求高。但本通报要求的技术指标是2001年8月9日版本的能源之星的规定,对我省企业相关企业的出口,估计没有太大影响。
商用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 A)2010年1月1日或以后制造的为保持温度场合设计的带独立式冷凝机组的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应具备不超过下述值的日能源消耗(单位:千瓦时/天),“V”是指冷藏或冷冻室容积(ft3),“AV”是指按照家用电器制造商标准HRF1–1979测量的冷冻/冷藏室容积得到的调整容积(ft3)(定义为1.63×冷冻室容积(ft3)+冷藏室容积(ft3))。B)2010年1月1日或以后制造的为降低温度场合设计的带独立式冷凝机组的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箱-冷冻箱,应具备不超过0.126V + 3.51的日能源消耗(单位:千瓦时/天)。
表. 商用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能源节约要求
类别
最大日能量消耗(千瓦时/天)
(千瓦时每天)
带实心门的冷藏箱
0.10V+2.04
+ 2.04。
带透明门的冷藏箱
0.12V+3.34
+ 3.34。
带实心门的冷冻箱
0.40V+1.38
+ 1.38。
带透明门的冷冻箱
0.75V+4.10
+ 4.10。
带实心门的冷藏箱/冷冻箱
0.27AV–0.71或0.70的较大者
美国联邦法规第一次规定了商用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的最低能源节约要求,因而没有历史数据可供比较分析,修改以前的联邦法规只规定了作为消费品的家用冷藏箱、冷冻箱的能源节约要求。我国国家标准GB 12021.2-2003《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也只是对家用的电冰箱能效值作了规定,目前为止没有商业冷藏箱、冷冻箱和冷藏-冷冻箱的国家标准。
商用空调和采暖设备 本次美国大幅度提高了商用空调和热泵的能效水平,以小型商用空调为例,最低能效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大约25%。我国GB 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规定的最高节能级别“l级”的能效比为3.2W/W,比美国修改后的小型商用空调的能效比限值EER=3.28稍低。而美国修改前的标准,同样以小型商用空调为例,只有2.61,基本同我国能源效率等级“4级”相当。对比我国和美国的能效要求还可以看出,美国针对不同规格的商用空调和热泵,制定了不同的制冷能效要求EER,而我国没有加以区别;此外,我国也没有规定制热时的能效要求COP限值。
商用洗衣机 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制造的每台商用洗衣机应符合:1)经修正的能量因数至少为1.26;2)耗水因数不超过9.5。联邦法规的商用洗衣机能源节约标准,其基础是联邦法规的家用洗衣机能源节约标准,但商用洗衣机增加了没有为家用洗衣机规定的耗水因数要求。我国洗衣机国家标准GB 12021.4-2004《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使用单位功效耗电量限定值和单位功效用水量限定值作为能源节约标准的判断标准,同时制定了洗衣机能源效率等级标准和洗衣机节能评价指标。我国的评价方法同美国使用能量因数和耗水因数的判断方法不同,没有可比性。
低压干式配电变压器 美国低压干式配电变压器的功效要求,采用了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 (NEMA) TP-1-2002“配电变压器能效评价指南”中规定的配电变压器I级能效水平。我国现行标准没有对低压干式配电变压器提出明确的功效要求,除了规定了安全方面的要求如温升限值、绝缘水平等指标外(见GB 6450-1986《干式电力变压器》),能效方面仅有空载损耗、不同绝缘耐热等级下的负载损耗等要求(见GB/T 10228-1997《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汞灯镇流器 从2008年1月1日起,不应制造和进口汞灯镇流器。标准同时适用于镇流器的进口和带镇流器的汞灯灯具的进口,因为进口带汞灯镇流器的汞灯灯具等同于进口汞灯镇流器。相对于其它气体放电灯 (如: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 ,汞灯具有光效低、显色差等特点,因而在我国也正在被淘汰。
美国关于一些消费产品及商用和工业设备的新能源节约标准,针对涉及的不同产品,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能源节约要求并写进了联邦法规。美国的这一技术性贸易措施,提高了美国消费者及厂商的节约能源观念,有效地实现了对市场的引导,有助于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新的标准的能源节约要求普遍比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要高,某些产品如低压干式配电变压器我国国家和行业标准甚至没有相关的能源节约要求,不同产品的节约能源水平与美国联邦法规的规定的差距各不相同,对我国相关行业的出口贸易影响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据产品的不同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