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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造商的品牌标签: 根据WEEE所规定的制造商(责任归属者)共有三种: *自己生产产品及直接销售的品牌商 *以自己的品牌销售其它制造商所OEM或ODM产品的品牌商 *进出口电子电器产品的销售商 标准的标示可以是品牌名称,注册商标,或只是任何根据WEEE法案中条文12(1)中的方法, 像各盟员国经过注册的编码或可以代表制造商身分的条形码。
2. 日期的标示: a)制造/销售到欧洲的日期(标明为2005/8/13以后销售至欧洲),代表法令的执行时间与制造商承担回收责任及费用的开始。可以参考EN 28601的相关规定。 b)或者是根据WEEE内文中10(3)点的标示,并以下列图案代表所有须符合WEEE 指令的产品(2005/8/13以后销售至欧洲)。标示主要内容包括一个打叉的带轮垃圾桶,及其下方的一条粗黑线,用来跟其它回收指令中的标志作区分,如废电池指令中的回收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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