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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欧盟通过WTO秘书处发布了G/TBT/N/EEC/163通报,欧盟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及环境,确保REACH法规(1907/2006/EC号)有效实施,并与联合国GHS制度相衔接,保证欧盟内部市场的正常运转,提出了新法规《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并且修订第67/548/EEC号指令和第1907/2006/EC号指令》的草案。为保护相关产业,合理争取权益,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于11月5日至11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为期四天的评议会。我院WTO/TBT咨询中心相关人员受邀参加了本次评议会及前期的通报编译工作。
与会专家就该草案展开了激烈讨论,一致认为:该草案与GHS制度在危险类别分级和限量指标方面存在的一些实质性差别,致使更多的混合物将得到分类,并相应的产生加贴标签的法定义务,导致同一物质或混合物的危险性描述在不同国家间有所不同,而使同一危险化学品采用不同的标签,这违背了该法规提案的根本原因和最终目标,不利于法规的合理有效实施;其与我国以GHS制度为基础形成的、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 20576-2006~GB 20602-2006)系列标准之间的差异,将对相关产品的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而有关数据的收集和采用、新数据的产生及使用防止儿童开启的紧固件等方面的要求都将增加我国化学品的进出口成本。
该法规一旦实施将对我国化学品贸易产生巨大冲击,我国进出口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该法规草案的发展动态,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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