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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2002年技术壁垒概况
[2006-09-15] 出处:本站原创
 
    当前,波兰标准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使其标准、认证与检测规程与欧盟的标准、认证与检测规程协调一致,包括进一步依靠自愿性标准。根据1997年欧洲合格评定协议,波兰同意引入与欧盟兼容的认证体系;逐步调整其法规和认证规程以与欧盟的法规和认证规程一致;对于欧盟没有认证要求的产品取消其强制性认证;以强制性认证为条件,对欧盟产品自动提供“B”级安全证书。然而,这些承诺一直被拖延实施。现在,波兰制造的或者首次进口到波兰的可能具有潜在危险或用来防护或保护健康、生命或环境的产品,都要接受波兰研究与认证中心的专门安全标志的认证,或者生产商的符合性声明。自1997年以来,对于进口产品和国产品就要求波兰的“B” 级安全证书,这项要求对波兰所有市场销售产品的30%左右产生影响。波兰并不自动接受欧盟的“CE”标志或国际产品标准。不接受许多国际标准、认证和符合性检测规程,连同长时间的拖延,使得昂贵的检测费用在所难免。波兰对卫生与植物卫生标准的任意使用有时严重地扰乱了贸易。最明显的歧视性措施是,不顾波兰有豚草存在但没有适当的有意义的除草方案这一事实,一直对某些杂草籽严格执行零容许量的政策,而这些杂草籽在进口的美国谷物和油籽中(包括芳香植物种子或豚草种子)是常见的。这项政策已经给美国谷物、油籽及其产品的出口带来实质性损失。对于种子、肉类和活动物的进口仍然要求许可证。进口新植物和牲畜遗传学品种的批准程序也已经给美国公司制造了许多困难。 2001年2月,由于担心牛海绵状脑病(BSE,疯牛病),波兰禁止从所有国家进口肉骨粉(MBM)。以前,波兰每年主要从欧盟进口约30万吨肉骨粉,价值1亿美元。尽管事实上美国一直没有疯牛病的案例报告, 但波兰拒绝允许进口美国的肉骨粉作为替代品,除非美国的肉骨粉经过欧洲委员会决定96/449/EC阐述的昂贵的高温高压处理。2001年2月,波兰还禁止从所有国家进口源于牛的明胶。尽管有这些政策,波兰还是在2002年5月首次发现疯牛病确诊案例,并于年底前又发现了3例。关于包装货物标签的一部新的依从欧盟的法律(据2002年11月22日的Dziennik Ustaw 193)于2003年1月1日生效。这项新法规包括欧盟要求的在标签图示中必须使用的关于产品名称、标签内容、尺寸和计量单位等的各项规定。关于转基因生物体(GMOs)的新法律于2001年年中通过。这些法规基本上借鉴了欧盟法规的内容,要求当食品中GMO含量超过1%时加贴标签。自2001年12月,政府一直在考虑修订现行的GMO法,增加类似于欧盟法规内容的可追溯性要求和更严格的标签要求。2001年早些时候, 转基因大豆的一个品种成为第一个在波兰国内注册使用的转基因产品。新的转基因产品的进口要求已于2002年生效,要求每个转基因大豆粉或转基因玉米的进口商就批准进口许可证向环境部提出申请。环境部根据波兰GMO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批准此类进口许可证的申请。进口授权许可证的有效期最多为10年。 2001年2月5日,波兰卫生部公布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新法规。这些法规与现行的欧盟法规十分一致,并且比以前的波兰食品添加剂法限制性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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