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养殖源头管理。从源头严控饲料、药物和水质等质量安全,明确指出渔药和水土是硫丹残留可能最大的污染源,并立即对16家出口水生动物和出口养殖水产品备案养殖场所使用的各种药物进行全面的排查,对备案养殖场的供水水源进行农兽药残的风险评估。
二是出口捕捞的活水生动物,对照“肯定列表制度”中硫丹限量标准(日本限量标准为0.004ppm)要求进行批批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口,力求将有关安全卫生风险降到最低。自今年7月下旬对产地捕捞的活泥鳅、活鳗鱼等水生动物出口前开展硫丹农残抽样检测以来,共抽检硫丹11批未发现超标。
三是针对出口活水生动物从产地到离境检验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主动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信息交流沟通,按照协作联动、分段监管、属地管辖、各负其责的原则,签订监管备忘录,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出口养殖水生动物的有效检验检疫监管。截至目前,台州局已于上海、宁波两地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订了共同监管职责分工的协议。